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77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6-08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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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加明委员:

    我局收到您在全椒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抓紧解决群众急需疫情防控相关医用物资的建议》的提案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该提案符合当时的疫情防控需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当前新冠疫情的形势

    202318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202355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关于建议的答复

    (一)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原则,当前省、市、县各级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各个工作组等根据各自职能继续履行职责,一旦发生新的疫情蔓延,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根据省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细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措施的通知》(皖疫防办〔202374),一是健全储备体系。按照“省级统筹协调、市县立足自给、应急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医疗物资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体系,形成政府储备、医疗机构储备、企业产能储备互为补充的储备机制,及时有效满足新冠病毒患者用药需求。二是加强生产保供,完善产能储备。调整完善《全省新冠肺炎治疗常规药品重点生产保障企业白名单》,依托“全省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调度平台”,对白名单内企业产能、产量及库存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保障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稳定。并从白名单中择优选取龙头企业开展产能储备,确保产能储备充足。三是加强医疗机构储备。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做好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以及相关医疗器械等储备。

    我县指挥部下设的医疗物资保障组(县经信局牵头,9个成员单位)负责新冠疫情防控防护类、消杀类医疗物资采购、供应、储备;县卫健委负责县级医疗机构(含各镇卫生院)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社会储备由县医疗保障局协调各个零售药店储备。目前各级医疗物资储备充足,能够满足应急情况下一个月的需求量。

    (三)关于强化行政职能,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各个工作组成员单位依据所承担的职责,有明确的规定。

    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并希望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县经信局

    联系电话:5011513

     

     

    全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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